栀花-20240108223000太祖高皇帝,世祖光武皇帝,皆百世不迁。。
庚申(初四),杜威上奏章請求增兵,後晉出帝下詔調全部守衛宮禁的幾百人,趕往中度橋。。,。軍隊中人人小心謹慎,不敢違犯軍令,所以所向無敵、攻無不克。。,。、 [1]春季,正月,後晉高祖接見閩國來使鄭元弼等。。,。
卿能如是,甚善;然彼以遺卿,卿自取之。。,。;石敬瑭因不願與李從榮共事,常想到外麵藩鎮補領一職來避開他。。,。過了幾天,宋齊丘來到金陵,請求斬了周宗,用來向吳主謝罪,於是,便把周宗貶黜爲池州團練副使。。,。
[13]成德節度使安重榮恥於向契丹稱臣,會見契丹使者時,一定伸開兩腿箕踞漫罵,使者經過他的轄境,有時暗中派人把使者殺了;契丹以此責備後晉高祖,後晉高祖常替他道歉謝過。。,。; [4]涼州大將拓跋承謙及耆老上表,請以權知留後孫超爲節度使。。,。劉詞神色自若,下令曰:“小盜不足驚也。。,。臣下往日屢次與契丹交戰,未曾見到過像您這樣精銳的軍隊。。,。
南唐主派信州刺史王建封幫助進攻福州。。。 [4]己醜(初七),後周世宗任命侍衛馬軍都指揮使韓令坤代理揚州軍府事務。。,。
庚辰(初七),後晉朝廷任用歸德節度使高行周爲北麵行營都部署,河陽節度使苻彥卿爲馬軍左廂排陳使,右神武統軍皇甫遇爲馬軍右廂排陳使,陝府節度使王周爲步軍左廂排陳使,左林羽將軍潘環爲步軍右廂排陳使。。,。孫晟神色嚴正言辭激昂,隻求一死。。,。 [40]後蜀翰林承旨李昊對王處回說:“敵人又占領了固鎮,這樣興州的道路已斷絕,不再能援救秦州了。。,。 [6]丁醜(初五),後周世宗下詔吳越王錢弘加官天下兵馬都元帥。。,。[6]彰武節度使丁審琪,豢養私屬部曲千人,放縱他們在轄境內濫施暴行;軍中小校賀行政與衆胡人相勾結作亂,攻打延州,後晉高祖遣派曹州防禦使何重建領兵去救援延州,同州、州的援兵也相繼來到,延州才免除了厄難。。,。;、契丹遣派一萬步兵修築堡壘,在其外散布騎兵戍守,其餘兵衆數萬人屯駐在河西,有船數千艘運渡兵卒。。,。
待後晉出帝和契丹結仇之後,襪又說起這件事。。,。 [6]契丹寇定州,圍義豐軍,定和都指揮使楊弘裕夜擊其營,大獲,契丹遁去。。,。” [24]丙辰(十七日),後晉高祖敕令:“以前令天下公私鑄錢,現在私鑄錢多用鉛,而且小弱缺薄,應該都加以禁止,專門由主管官司自行鑄造。。,。江王知證、饒王知諤請亦服斬衰;不許。。。;、 以天平節度使張從恩權東京留守。。。命禮部尚書王鬆、禦史中丞趙遠爲宰相,命前宣徽使甄城人翟光鄴爲樞密使,命左金吾大將軍王景崇爲宣徽使,命北來指揮使劉祚代理侍衛親軍都指揮使,充任在京巡檢。。,。、
[11]自黃巢犯長安以來,天下血戰數十年,然後諸國各有分土,兵革稍息。。,。克宏請效死行陳,其母亦表稱克宏有父風,可爲將,苟不勝任,分甘孥戮。。,。李弘義出擊,大敗南唐軍,抓獲南唐左神威指揮使楊匡鄴。。,。南唐主李對李說:“我服用金石丹藥,本來是想延年益壽,哪知反而更加傷害生命,你可要警惕戒備這件事!”這天傍晚,便死去了。。,。! [3]庚辰(初五),晉王郭榮加官兼侍中,管理京城內外兵馬事務。。,。十一月,丁酉,以李守貞權知幽州行府事。。,。
[23]十一月,壬寅朔(初一),後周在慶陵安葬睿武孝文皇帝,廟號爲世宗。。,。徵古曰:“陛下當治兵以捍敵,涕泣何爲!豈飲酒過量邪,將乳母不至邪?”唐主色變,而徵古舉止自若。。,。?!臧循屯邵武,邵武民導殷兵襲破循軍,執循送建州斬之。。,。
閩主使者至,延政大陳甲卒以示之,對使者語甚悖慢;承長跪切諫,延政怒,顧左右曰:“判官之肉可食乎!”承不顧,聲色愈厲。。,。;!”石敬瑭推辭遜讓了好幾次,將吏又反複勸他進大位,於是便答應了。。,。
[12]後晉高祖因爲後唐的大臣罷除官職後仍在東、西兩京的都比較清貧困迫,便重新任用李專美爲贊善大夫,丙戌(十五日),任命韓昭胤爲兵部尚書,馬胤孫爲太子賓客,房爲右驍衛大將軍,一同以此終官退休。。,。、 [24]戊申,群臣上尊號曰聖明神武廣道法天文德恭孝皇帝,大赦。。,。唐主在夜間同近臣從容平淡地說:“石郎是朕的至親,沒有什麽可猜疑的;但是流言總是不斷,萬一和他失掉和好,怎麽辦爲好?”衆臣都不回答。。,。;?此時,高行周等告急,景延廣延緩報告後晉出帝,後晉出帝自己帶兵去救援。。,。潘師逵屯軍在建州城西,吳行真屯軍在建州城南,都隔著水設置營地,焚燒了城外的房舍。。,。
丙子(二十七日),後漢任命劉在明爲成德節度使。。,。 [15]唐陳覺自福州還,至劍州,恥無功,矯詔使侍衛官顧忠召弘義入朝,自稱權福州軍府事,擅發汀、建、撫、信州兵及戍卒,命建州監軍使馮延魯將之,趣福州迎弘義。。,。、 [31]己酉,張虔釗、孫漢韶舉族遷於成都。。,。、及朱進忠與蠻兵合七千餘人至長沙,營於江西,師登城望之,言於希廣曰:“朗人驟勝而驕,雜以蠻兵,攻之易破也。。,。
詳情
發布評論
栀花-20240108223000的精彩評論(204)